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对商标的保护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八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其他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第六十条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以上知识是对“商标保护的原则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保护的原则包括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注册原则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中国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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